岗位职责:
1、督办、检查、评价与考核集团公司董事长(包括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)所布置的各项工作目标、任务、要求与指令(包括各项会议上布置的工作与任务)的落实和完成情况;
2、督办、检查、评价与考核集团公司各部门、各子(分)公司的《规章制度》与《员工手册》遵守与执行情况;
3、督办、检查、评价与考核集团公司各部门、各子(分)公司的《岗位职责》遵守与与履行情况;
4、督办、检查、评价与考核集团公司各部门、各子(分)公司所签订的《工作目标责任书》的完成情况;
5、参加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子(分)公司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各项经营管理会议,并及时根据会议相关内容,做好与督考办职责相关的工作内容跟进;
6、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。
任职要求:
1、男女不限,28岁以上(条件特别优先者可放低至25岁以上);
2、行政、工商管理、人力资源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,从事以上工作5年以上;
3、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文字功底,具备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;
4、积极主动、原则性强、善于沟通,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学习能力、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;
5、具有良好的沟通、协作能力、应变能力;
6、具有督查和绩效考核相关工作经验优先。
7、工作地点:长沙/冷水江。